朱步先對此發(fā)微曰:“急下之證,未可遲疑,趁其津液未涸,元氣未漓,速去其邪,以存正氣。”
《
普濟本事方》卷第八大
柴胡湯方后講到:“仲景稱急下之者……謂才覺汗多,未至津液干燥,便速下之,則為徑捷,免致用蜜兌也。若胸中識得了了,方可無疑。若未能了了誤用之,反不若蜜兌為穩(wěn)也。”
朱步先對此發(fā)微曰:“急下之證,未可遲疑,趁其津液未涸,元氣未漓,速去其邪,以存正氣。”
“急”與“穩(wěn)”,在此文中為反義詞。“急”為“未可遲疑”之意;而“穩(wěn)”為“行蜜兌”之法,許叔微在書中已經(jīng)明確給予評價:“子只知抱穩(wěn)。”許氏意在,只知道死守著穩(wěn)當(dāng),對于需要“急下之”的病癥來講無異于杯水車薪,緩不濟急。治法選擇是客觀的,是以滿足治療需要為目的的,而不是主觀的、醫(yī)者的喜好可以左右的。也就是說,有些醫(yī)者可以治療急證但不會治療緩證,而有些醫(yī)者會治療緩證而不擅長于治療急證,理性地認識到這一點,讓自己的思路更廣闊,更能適應(yīng)各種不同類型病癥的治療需要。
“急下”所求在速,“蜜兌”所求在緩。許學(xué)士在此文中主要強調(diào)的是,要抓住熱邪初結(jié)、津液未涸、正氣未傷的治療時機,達到如“急進大
柴胡等三服,得汗而解”的邪去正安、立竿見影的效果。不是在強調(diào)“反不若蜜兌為穩(wěn)也”,“反不若蜜兌為穩(wěn)也”是針對“未能了了”者的無奈之語。
熱邪初結(jié)之時,邪如浮土,可以一吹而散盡,需治以急;而以“蜜”緩之,無異于姑息養(yǎng)奸,將浮土和成泥,再希望一吹而盡散就難了。
許學(xué)士言外之意是,希望醫(yī)者都做“胸中識得了了”者,“速下之……徑捷……可無疑”;而不要成為“未能了了誤用”者。祛邪之法可速,可治急癥,可速愈“重癥”,這需要中醫(yī)界“慢郎中”一類深思。
以上談了“急下之”的客觀性和重要性,由此聯(lián)想到筆者對于急性發(fā)病之銀屑病使用的“急汗之”之法。“急汗之”也有其客觀性和不可替代性,仿照朱氏的敘述格式,可以這樣講:“急汗之證,未可遲疑,趁其肌腠初閉,郁熱初結(jié),津液未損,元氣未傷,速去其邪,以存正氣。”
如果將“急汗之”之法,用“以得正汗為目的”的廣汗法思路來檢測,“急汗之”便可以理解為“盡快使其汗出恢復(fù)”之意。如果這樣理解,許學(xué)士此處用大
柴胡湯也可以歸入“急汗之”之法的范疇。方藥的功效在攻下,但卻客觀上達到了“急進大
柴胡等三服,得汗而解”的目標,故可將之歸入“急汗之”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