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 梁永林 甘肅中醫(yī)學院
圖1 土載四行
圖2 河圖
圖3 行
圖4 五
從
太陽崇拜(四時)
衍變到天地交泰(五行)
從生命本體出發(fā),既然生殖是男女雙方的行為,那么在被擬人化的無生命世界里也必然存在著二元因素,這也就導致了中國哲學的二元思維持征。《左傳·昭公三十二年》引史墨言曰:“物生有兩。”也就是說,任何事物的產(chǎn)生和發(fā)展都存在著兩極的原因。因此古代的哲學家特別反對偏執(zhí)的“一”。《國語·鄭語》說:“聲一無聽,物一無文,味一無果,物一不講。”老子說:“有無相生,難易相成,長短相形,高下相盈,音聲相和,前后相隨,恒也。”這種樸素辯證法的相反相成的觀念是同陰陽的基本模式相關的。
萬物生長靠
太陽。日照給人類帶來
光明和熱量,它們對原始初民更是性命攸關的。作為“天地之道,萬物之綱紀,變化之父母”的陰陽都與“日”字相聯(lián)系,都是表示日的屬性。春秋時代齊國宰相管子曰:“道之在天者,日也。”明代醫(yī)家張介賓力主“天之大寶,只此一丸紅日”,“天之運,人之命,元元根本總在
太陽無兩也。”恩格斯從哲學高度明確指出:“我們地球本身只是由于
太陽熱才得以生存下去……如果沒有
太陽放射到我們這里的排斥運動,地球上的一切運動都一定會停止。”在二元思維的背景下,
太陽就不能單獨生物了,需與大地相合后,才能化生萬物。《莊子外篇·田子方》:“
至陰肅肅,
至陽赫赫,肅肅出乎天,赫赫發(fā)乎地,兩者交通成和,而物生焉。”《荀子·天論》:“天
地合而萬物生,陰陽接而變化起。”《管子·內業(yè)》:“凡人之生也,天出其精,地出其形,合此以為人。和乃生,不和不生。”《素問·天元紀大論》:“在天化氣,在地成形,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。”《素問·六微旨大論》:“天氣下降,氣流于地;地氣上升,氣騰于天。故高下相召,升降相因,而變作矣。”而正是對
太陽的深刻觀察,對一年有二時或四時的認識是明確的:由于
太陽的運動變化,有二分之陽陰即春秋,四分之少陽、
太陽、少陰、太陰即春夏秋冬。
正是
太陽陰陽之氣的變化,以地球(土)作為前提,大地上出現(xiàn)了春木生、夏火長、秋金收、冬水藏的適應性變化。正如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所言“陽生陰長,陽殺陰藏”。(見圖1)《管子·四時》云:“中央曰土,土德實輔四時入出……春嬴育,夏養(yǎng)長,秋聚收,冬閉藏。”班固《白虎通·五行更王》說:“土所以王四季……木非土不生,火非土不榮,金非土不成,水非土不高,土扶微助衰,歷成其道,故五行更旺亦須土也。”《春秋繁露·五行之義》說:“土居中央為天之潤,土者天之肱股也……故五行而四時者,土兼之也。土者五行之主也。”《易·彖傳》說:“百谷草木麗乎土。”《國語·鄭語》:“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,以成百物。”古人以為土是以木、火、金、水所代表的四季之氣形成的“母親”,在包括我們人類生命在內的自然界,沒有“土氣”的存在,就不會有四季木、火、金、水之氣的產(chǎn)生形成,也不會有自然萬物的形成,所以土是四季五行之氣的“后天之本”,而不獨主某一時節(jié),即土載四行,土旺于四時。
這在河圖中的數(shù)理也應證了這一點,四方成數(shù)是在中央數(shù)五的基礎上由生數(shù)相合而成的。(見圖2)土與四時連接起來,不就是甲骨文的行字嗎,將土加上不就成五行了嗎?(見圖1、圖3)但在大地上新生事物是什么時候產(chǎn)生的呢?《說文·五部》:“五,五行也。從二。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。”(見圖4)《史記·律書》云:“午,陰
陽交曰午。”十二消息卦中午(五)月對應的天風后意為新生。可見在農(nóng)歷五月是陰
陽交合產(chǎn)生新生事物的時候。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:“物生謂之化。”化是生物生命活動中的一個重要階段,是陰
陽交感的結果,在春夏秋冬四時之中央,謂之長夏,長夏的氣候特征是主濕,是濕氣彌漫的特殊季節(jié)。天陽下迫,地氣上蒸,濕為熱蒸,則蘊釀生化。故春生夏長,秋收冬藏,皆以長夏之化為中心。四時若無長夏為之化,則草木雖繁茂而果實不成,秋既無收,冬亦無藏。所以,我們理解長夏的關鍵在于,雖然春夏秋冬四時已將十二月占盡,而長夏卻可以重疊于夏末秋初之時。其性與土相類似,故歸屬于土,即又有土屬長夏之說,而成為五行。
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,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:“脾者土也。治中央,常以四時長四臟,各十八日寄治,不得獨主于時也”;又《素問·玉機真藏論》:“脾脈者土也,孤臟,以灌四傍者也”。同時《素問·藏氣法時論》有:“脾主長夏”,這樣脾既主四時,又主長夏,這對看似矛盾的理論就容易理解了。《
中藏經(jīng)》說:“脾者土也……王于四季,正王長夏。”“正王”可以理解為“最王”(“王”通“旺”)。就是說,脾雖旺于四時,而以長夏為最旺。劉宗迪說:“上古天文歷法制度才是五行說的知識原型,正是原始歷法制度的時間和空間觀念為五行說按四時五方劃分世界、組織萬物的分類框架奠定了基礎,五行說的生、克機理也只有歸結為歷法制度才能得到恰如其分的解釋。”(五行說考源[J].哲學研究,2004(4):35-43.)這種觀點是站得住腳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