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節(jié) 陰陽
陰陽是八綱辨證的總綱。在診斷上,可根據(jù)臨床上證候表現(xiàn)的病理性質(zhì),將一切疾病分為陰陽兩個主要方面。陰陽,實際上是八綱的總綱,它可概括其他六個方面的內(nèi)容,即表、熱、實屬陽;里、寒、虛屬陰。故有人稱八綱為“二綱六要”。
在臨床上,由于表里寒熱虛實之間有時是相互聯(lián)系交織在一起的,不能截然劃分。因此,陰證和陽證之間有時也不是截然分開的,往往出現(xiàn)陰中有陽,陽中有陰的復雜證候。如上面幾節(jié)所說的表里同病,寒熱錯雜,虛實夾雜等證型就屬這類情況。
以陰陽命名的除了陰證、陽證以外,還有真陰不足,真陽不足及亡陰亡陽等證,茲分述如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