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言銼如麻豆大者,與□咀同意。夫□咀古之制也,古人無鐵刀,以口咬細,令如麻豆,為粗藥煎之,使藥水清,飲于腸中,則易升易散。今人以刀銼如麻豆大,此□咀之易成也。
古秤惟有銖兩,而無分名。今則以十黍為一銖(每銖今四分一厘七毫),六銖為一分(去聲),四分成一兩,十六兩為一筋。(李杲曰:六銖為一分,即今之二錢半也,二十四銖為一兩。古云三兩即今之一兩,云二兩即今之六錢半也)
今方家云等分者,非分兩之分,謂諸藥筋兩多少皆同爾,多是丸散用之。
丸散云刀圭者,十分(平聲)方寸匕之一,準如
梧桐子大也。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取不落為度。五匕者,即今五銖錢邊;五字者,抄之不落為度;一撮者,四刀圭也。(匕即匙也)
藥以升合分者,謂藥有虛實輕重,不得用筋兩,則以升平之。十撮為一勺,十勺為一合,十合為一升。升方作上徑一寸,下徑六分,深八分,內(nèi)散藥物,按抑之正爾,微動令平爾。(李時珍曰:古之一升,即今之二合半也。)
凡方云
巴豆若干枚者,粒有大小,當去心皮柞之,以一分準十六枚。
附子、烏頭若干枚者,去皮畢,以半兩準一枚。
枳實若干枚者,去穣畢,以一分準二枚。
橘皮一分準三枚。棗大小三枚準一兩。
干姜一累者,以一兩為正。
凡方云
半夏一升者,洗畢稱五兩為正。蜀椒一升,三兩為正。
吳茱萸一升,五兩為正。
菟絲子一升,九兩為正。庵□子一升,四兩為正。
蛇床子一升,三兩半為正,
地膚子一升,四兩為正。其子各有虛實輕重,不可稱準者,取平升為正。
凡方云用桂一尺者,削去皮,重半兩為正。
甘草一尺者,二兩為正。云某草一束者,三兩為正。云一把者,二兩為正。
凡煎湯藥,初欲微火令小沸,其水數(shù)根據(jù)方多少;大略藥二十兩用水一斗者,煮取四升,以此為準。然利湯欲生,少水而多取汁,補湯欲熟,多水而少取汁,服湯宜小沸,熱則易下,冷則嘔涌。
凡云分再服三服者,要令勢令相及,并視人之強弱羸瘦,病之輕重,為之進退增減,不必局于方說,則活潑潑地也。
凡丸藥云如細麻者,即胡麻也,不必扁扁,略相稱爾!黍粟亦然。云如大麻子者,準三細麻也。如胡豆者,即今青斑豆也,以二大麻準之。如小豆者,今
赤小豆也,以三大麻準之。如大豆者,以二小豆者準之。如
梧桐子者,以二大豆準之。如彈丸及
雞子黃者,以四十梧子準之。
凡方云蜜一筋者,有七合。豬膏一筋者,有一升二合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