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沈姓學生,年十六歲,于仲春得溫疹兼喉痧證。
病因 因在體育場中游戲,努力過度,周身出汗為風所襲,遂得斯病。
證候 初病時微覺惡寒頭疼,翌日即表里俱壯熱,咽喉悶疼。延醫(yī)服藥病未見輕,喉中疼悶似加劇,周身又復出疹,遂延愚為延醫(yī)。其肌膚甚熱,出疹甚密,連無疹之處其肌膚亦紅,誠西人所謂猩紅熱也。其心中亦自覺熱甚,其喉中扁桃腺處皆紅腫,其左邊有如榆莢一塊發(fā)白。自言不惟飲食疼難下咽,即呼吸亦甚覺有礙。診其脈左右皆洪滑有力,一分鐘九十八至。愚為刺其少商出血,復為針其合谷,又為擬一清咽、表疹、瀉火之方俾服之。
處方 生
石膏(二兩搗細)
玄參(六錢)
天花粉(六錢)
射干(三錢)
牛蒡子(三錢搗碎)
浙貝母(三錢) 青
連翹(三錢) 鮮
蘆根(三錢)
甘草(錢半)
粳米(三錢)
共煎湯兩大盅,分兩次溫服下。
復診 翌日過午復為診視,其表里之熱皆稍退,脈象之洪滑亦稍減,疹出又稍加多。從前三日未大便,至此則通下一次。再視其喉,其紅腫似加增,白處稍大,病患自言此時飲水必須努力始能下咽,呼吸之滯礙似又加劇。愚曰∶此為極危險之病,非刺患處出血不可。遂用圭式小刀,于喉左右紅腫之處,各刺一長口放出紫血若干,遽覺呼吸順利。擬再投以清熱消腫托表疹毒之劑。
處方 生
石膏(一兩搗細)
天花粉(六錢)
赤芍(三錢)
板藍根(三錢)
牛蒡子(三錢搗細) 生
蒲黃(三錢)
浙貝母(三錢) 青
連翹(三錢) 鮮
蘆根(三錢)
共煎一大盅半,分兩次溫服。
方解
赤芍藥,張隱庵、陳修園皆疑是山中野草之根,以其紋理甚粗,與園中所植之芍藥根迥異也。然此物出于東三省,愚親至其地,見山坡多生此種芍藥,開單瓣
紅花,其花小于尋常
芍藥花約三倍,而其葉則確系芍藥無疑。蓋南方亦有
赤芍藥,而其根仍白,茲則花赤其根亦赤,是以善入血分活血化瘀也。又浙貝治嗽,不如川貝,而以之治瘡,浙貝似勝于川貝,以其味苦性涼能清熱解毒也。
效果 將藥連服兩劑,其病脫然全愈。
幫助 《內(nèi)經(jīng)》靈樞癰疽篇謂∶“癰發(fā)于嗌中,名曰猛疽,猛疽不治,化為膿,膿不瀉,塞咽半日死。”此證咽喉兩旁紅腫日增,即癰發(fā)嗌中名為猛疽者也。其膿成不瀉則危在目前,若其劇者必俟其化膿而后瀉之,又恒有迫不及待之時,是以此證因其紅腫已甚有礙呼吸,急刺之以出其紫血而紅腫遂愈,此所謂防之于預也。且化膿而后瀉之,其瘡口恒至潰爛,若未成膿而瀉,其紫血所刺之口半日即合矣。
喉證原有內(nèi)傷外感之殊,其內(nèi)傷者雖宜注重清熱,亦宜少佐以宣散之品。如《白喉忌表抉微》方中之用
薄荷、
連翹是也。由外感者雖不忌用表散之品,然宜表散以辛涼,不宜表散以溫熱,若
薄荷、
連翹、
蟬蛻、
蘆根諸藥,皆表散之佳品也。或有謂喉證若由于外感,雖
麻黃亦可用者,然用
麻黃必須重用生
石膏佐之。若《
傷寒論》之麻杏甘石湯,誠為治外感喉證之佳方也。
特是,其方原非治喉證之方,是以方中
石膏僅為
麻黃之兩倍,若借以治外感喉證,則
石膏當十倍于
麻黃。若遇外感實火熾盛者,
石膏尤宜多加方為穩(wěn)妥。是以愚用此方以治外感喉證時,
麻黃不過用至一錢,而生
石膏恒用至兩余,或重用至二兩也。然此猶論喉證之紅腫不甚劇者,若至腫甚有礙呼吸,不惟
麻黃不可用,即
薄荷亦不可用,是以治此證方中止用
連翹、
蘆根也。以上所論者,無論內(nèi)傷外感,皆咽喉證之屬熱者也。而咽喉中之變證,間有真寒假熱者,又當另議治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