痘證三日以前見蛔者,因熱毒內(nèi)攻,腸胃不能兼容,故蛔出也。若痘色焦紅稠密,其證危矣。若痘色明潤稀疏,治宜安蛔清火,平胃散加
烏梅、使君、
黃連、
防風。五、六日后,根窠微紅而蛔出者,多因脾虛所致,保元湯加姜、桂、
烏梅。十三、四日吐出蛔者死,便出多者兇。吐出之蛔,生者尚可治,死者不可治。
○痘后熱毒在胃則吐蛔,熱毒在腸則下蛔。若不急治,蟲無所食,則食臟食肛,而為狐惑證矣。
○亦有不吐利,但聞食氣即吐蛔者,此胃虛,蛔無所根據(jù),為熱所迫故也,必食已易饑,治宜理中湯加
烏梅、川椒、
黃連。若屬虛寒,則不能食。(《
仁端錄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