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治久遠惡瘡,它藥不效者。張友聞縣尉字守約傳。 豬糞不以多少,新瓦上焙火中燒令通紅,取出于瓶罐內窨成炭,存性,碾為細末,每抄五錢用,細研了白
龍骨末抄二錢半,
輕粉抄二錢半,
檳榔末抄一錢,和令極勻,先以口含齏水或溫鹽湯洗,令瘡凈見肉,然后以真
麻油調藥,隨瘡大小敷之,未愈再敷,不過三、五日定安。守約之叔仲濟知桂平縣日,得之一獄囚。
檳榔(半兩)
龍骨(一分)
水銀粉(少許) 干豬糞(半兩燒存性)
上三味為細末,入
水銀粉研勻,先以鹽湯洗瘡,熟絹KT 干,以生
麻油調藥如膏,貼瘡,三得有之,得方之說與張宰絕相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