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雙味治病
天師曰∶偶治者,方中不能一味奏功,乃用二味兼而治之也。如吐血用
當歸、黃 之類∶中寒用
附子、
人參之類;中熱用元參、
麥冬之類是也。夫吐血則必血虛,用
當歸一味以補血足矣,何以又佐之黃也。蓋血乃有形之物,不能速生,必得氣旺以生血,故必用黃 以補其氣也。夫中寒之癥,陰寒逼人,陽氣外越,祛寒用
附子足矣,必加之
人參者何也。蓋元陽既不歸合,則一線之氣在若存若亡之間,不急補其氣,則元陽出走而不返矣,故必兼用
人參,以挽回于絕續(xù)之頃也。夫中熱之癥,上焦火氣彌漫,不用降火之品,何能救焚,似乎用元參以退其浮游之火足矣,何以加入
麥冬。蓋胃火沸騰,則肺金自燥,胃口自救不暇,又何以取給以分潤肺金之氣,故必用
麥冬以潤之,則肺足以自養(yǎng),不藉胃土之奉膳,則胃土足以自資,而火自然可息。此皆偶治之妙法,誰能知奧耶。
舉三方可通其余,至于三之四之,至于十之外。均可于偶方之法廣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