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7】太陽病,發(fā)熱惡寒,熱多寒少,脈微弱者,此無陽也,不可更汗,宜
桂枝二越婢一湯。
此申明上二章之義。前證發(fā)熱惡寒,熱多寒少,形作傷寒,而其脈不弦緊而微弱者,以血藏于肝而內胎君火,實以陰質而抱陽氣,血虛脈弱,是無陽也。其惡寒雖少,不可不解,發(fā)熱既多,不可不清,但不可更以他藥發(fā)汗,宜
桂枝二越脾一湯,重瀉營血,輕瀉衛(wèi)氣,而兼清內熱,則表里全瘳矣。
此無陽也,即前章陰陽俱虛意。此不可更汗,發(fā)明前章不可更發(fā)汗、更下、更吐句義,言尋常汗、吐、下法,俱不可更用,當另有汗法,
桂枝越婢是也。此章包上發(fā)熱脈浮意。二章是首章脈微惡寒一條治法。
〖
桂枝二越婢一湯〗四?。ǚ健?】)
【9】
桂枝二越婢一湯
桂枝 芍藥
麻黃 甘草炙,各十八銖
生姜切,一兩二銖
大棗擘,四枚
石膏碎,綿裹,二十四銖
上七味,以水五升,煮
麻黃一二沸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二升,去滓,溫服一升。本云∶當裁為越婢湯、
桂枝湯,合之飲一升;今合為一方,
桂枝湯二分、越婢湯一分。
(臣億等謹按
桂枝湯方∶
桂枝、芍藥、
生姜各三兩,
甘草二兩,
大棗十二枚。越婢湯方∶
麻黃二兩,
生姜三兩,
甘草二兩,
石膏半斤,
大棗十五枚。今以算法約之∶
桂枝湯取四分之一,即得
桂枝、芍藥、
生姜各十八銖,
甘草十二銖,
大棗三枚;越婢湯取八分之一,即得
麻黃十八銖、
生姜九銖、
甘草六銖、
石膏二十四銖,
大棗一枚八分之七,棄之。二湯所取相合,即共得
桂枝、芍藥、
甘草、
麻黃各十八銖,
生姜一兩三銖,
石膏二十四銖,
大棗四枚,合方。舊云∶
桂枝三,今取四分之一,即當云
桂枝二也。越婢湯方,見仲景雜方中?!?a>外臺秘要》∶一云起脾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