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某,男,30歲,忻口石料廠工人。作業(yè)中不慎被巨石砸碎腰脊,致高位截癱,脫肉破胭。因護理不周,形成褥瘡,腐肉紫暗,膿血稀薄,沾染床褥,臭氣熏人,其狀甚憫。
過午發(fā)熱,已逾七日。體溫達39℃,無汗,惡寒,背心寒凜,雙被嚴蓋猶冷不止。服撲熱息痛片僅有暫時之效。
定時發(fā)熱之癥,余多用
柴胡劑取效;日晡潮熱,則需承氣湯以治。今患者目不眩,口不苦,咽不干,舌紅潤,脈不弦而浮,亦無汗出蒸蒸等胃家實之狀。知邪未入少陽、陽明,而仍在太陽,故
柴胡劑、承氣湯不中與也。風寒襲表,腠理密閉,治當
麻黃湯汗之,然體質虛弱,汗之恐生變證,而不汗則邪無出路,舉棋不定之際,猛悟七日未傳經者,正氣可支故也。遂擬原方以治,務于未前服之,以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也。
麻黃10g
桂枝6g
杏仁10g 炙草6g 一劑
二診:藥后大汗出,熱遂解,次日過午,熱再未潮。
按:此發(fā)熱為傷寒太陽病,非褥瘡感染引起。惡寒,無汗。脈浮為之明證,故投以
麻黃湯,汗出淋漓,熱即退。
李映淮老師評語:大論“瘡家不可發(fā)汗”,即指本方而言,恐有傷津、亡陽之弊。此例有嚴重褥瘡,應屬本方之禁忌,不能因治愈本案而有疑于“瘡家不可發(fā)汗”之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