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折固定
骨受到外力打擊,發(fā)生完全或不完全斷裂時,稱骨折。
分類按骨折端是否與外界相通分為:
(1)閉合性骨折:骨折端未刺出皮膚;
(2)開放性骨折:骨折端刺出皮膚。
判斷
(1)疼痛和壓痛;
(2)腫脹;
(3)畸形;
(4)功能障礙。
固定目的止痛、制動、減輕傷員痛苦,防止傷情加重和休克,保護傷口,防止感染,便于運送。
固定的材料常用的有木制、鐵制、塑料制夾板。臨時夾板:有木板、木棒、樹枝和竹桿等。若無臨時夾板,可固定于傷員軀干或健肢上。
固定的方法要領(lǐng)先止血,后包扎,再固定;夾板長短與肢體長短相對稱,骨折突出部位要加墊;先扎骨折上下端,后固定兩關(guān)節(jié);四肢露指(趾)尖,胸前掛標(biāo)志;迅速送醫(yī)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