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病氣血雖虛,有蟲有積者,皆須用追蟲殺蟲等劑,下去蟲積,及宿 痰飲酸腥除盡,方可以服補藥,不爾必不得功效。丹溪倒倉之法義可推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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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蟲之方固多,而用之者,不知其法,則亦不能下蟲,而徒瀉其虛也。如丹溪云∶蟲頭向下之時,必須俟其向上,法當(dāng)行于月半之前也。若蟲得食則不食藥,亦不能下蟲而徒瀉其虛也。故雖有方,不知其法而方弗效也。凡欲下蟲,必先一日不食而使蟲饑,次早五更用油煎肉嚼之良久,腹內(nèi)蟲聞肉香,頭皆向上而欲食,方以雞蛋煎餅和藥嚼而食之。須臾服蔥湯,或白水少少以助藥力下行,不超時而蟲俱下,甚至數(shù)升。
然后以白粥補之,隨服補劑調(diào)理,胃氣斯充,而諸疾悉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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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事方》云∶心蟲曰蛔,脾蟲曰寸白 腎蟲如寸截絲縷;肝蟲如爛杏;肺蟲如蠶,皆能殺人,惟肺蟲為急。肺蟲居肺葉之內(nèi),蝕人肺系,故成瘵疾,咯血聲嘶,藥所不到,治之為難,有謂《道藏》中載諸蟲皆頭向下,惟自初一至初五前頭上行。故用藥者,多取月 以前,蓋此也。如療寸白,用《良方》錫沙、
蕪荑、
檳榔者極佳。五更服,蟲盡下,白粥將息,藥用
石榴根濃汁半升,下散三錢丸五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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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醫(yī)余》曰∶蛔蟲九蟲之?dāng)?shù),人腹中皆有之。小兒失乳而哺早或食甜過多,胃虛而熱,生蟲令人腹痛,惡心口吐清水,腹上青筋。用火煨
使君子與食,以殼煎湯送下,甚妙。
然世人多于臨臥服之,又無日分,多不驗。唯月初四,五里,五更而服之,至日午前蟲盡下,可用溫平和胃藥調(diào)理一二日。凡蟲在腹中,月上旬頭向上,中旬橫之,下旬頭向下,故中旬、下旬用藥,則不入蟲口,所以不驗也。牛馬之生子,上旬生者,行在母前,中旬生者,并肩而行,下旬生者,后隨之。貓之食鼠亦然。天地自然之理,物皆由之而莫知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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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泊宅編》永州通判廳軍員毛景得奇疾,每語喉中必有物作聲相應(yīng)。有道人教令誦《本草》藥名,至藍而默然,遂取藍捩汁而飲之。少頃,吐出肉塊長一寸余,人形悉具,自后無聲。
陳正敏《 齋閑覽》載∶楊 勉中年得異疾,每發(fā)言應(yīng)答,腹中有小聲效之,數(shù)年間其聲浸大。有道人見而驚曰∶此應(yīng)聲蟲也。久不治,延及妻子,宜讀《本草》,遇蟲不應(yīng)者,當(dāng)取服之。 如言,讀至
雷丸,蟲無聲,乃頓服之,遂愈。正敏后至長沙遇一丐者,亦有是疾,環(huán)而觀之甚眾,因教使服
雷丸,丐者亦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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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丁志》記齊州士曹席進孺招所親張彬秀才為館舍,彬嗜酒,每夜必置數(shù)升于床隅。一夕忘設(shè),至夜半大渴,求之不可得,忿悶呼躁,俄頃嘔吐一物于地,旦起視之,見床下肉塊如肝而黃,上如蜂窠,猶微動,取酒沃之,唧唧有聲。始悟平生酒病根本,亟投諸火中。
后遂不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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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子濃《罵尸蟲》文云∶人皆有三尸蟲,處之腹中,伺隱微失誤,輒籍記。日庚申,幸其人之昏睡,出讒于帝以求饗。以是人多謫過疾癘夭死。而醫(yī)經(jīng)亦云∶能與鬼靈相通,常接引外邪為患害。其發(fā)作之狀,或沉沉默默,不的知其所苦,而無處不惡,或腹痛脹急,或塊涌起,或攣引腰脊,或精神雜錯,癥變多端,其病大同而小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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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庚志》 趙子山字景高,寓居邵武軍天王寺,苦寸白蟲為撓。醫(yī)者戒云∶是疾當(dāng)止酒。向以素所 嗜,欲罷不能。一夕醉于外舍,歸已夜半,口干舌燥,倉卒無湯飲,適廊廡下有甕水,月色下照,瑩然可掬,即酌而飲之,其甘如飴,連飲數(shù)酌,乃就寢。迨曉,蟲出盈席,覺心腹頓寬,宿疾遂愈。一家皆驚異,驗其所由,蓋寺仆日織草履浸紅藤根水也。